保管合同糾紛怎么解決?
1、保管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、調解、仲裁、訴訟方式解決。起訴必須符合法定條件,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,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。解決保管合同糾紛應當依照法律。
2、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
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,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;
(二)有明確的被告;
(三)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(四)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。
第十條,處理民事糾紛,應當依照法律;法律沒有規定的,可以適用習慣,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。
什么叫保管合同糾紛?
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,并返還該物的合同。保管合同糾紛是因保管合同的生效、解釋、履行、變更、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。
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民法典律關系產生、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。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、就餐、住宿等活動,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,視為保管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。
以上就是全部內容,更多精彩請繼續關注。